在我國古代人們習慣稱正月為元月,稱夜為宵,所以新年過后的第一個月圓之夜就被稱為元宵節(jié),元宵節(jié)最早被重視起來是在漢朝,漢朝時期佛教文化傳入,燃燈習俗隨佛教的影響逐漸被傳播,到唐朝時元宵張燈成為法定之事,民間賞花燈、猜燈謎的習俗也隨之形成。而吃湯圓則是宋朝興起,湯圓這種食物最早出現(xiàn)的時候被稱為浮元子,后因湯圓與團圓相似,遂逐漸發(fā)展成吃湯圓的習俗,也代表了人們對團圓日子的重視。
上元節(jié)的說法出自道教的“三元說”,漢末道教的重要派別五斗米道崇奉的神為天官、地官、水官,說天官賜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并以三元配三官,說上元天官正月十五生,中元地官七月十五生,下元水官十月十五生。定正月十五為“上元”,七月十五為“中元”,十月十五為“下元”,合稱“三元”。所以上元節(jié)乃天官賜福之辰,這一天一定要燃燈祈福。
不管是吃湯圓還是燃花燈都表現(xiàn)了人們對美好生活的期盼,這些儀式和習俗能流傳至今并不是因為所有人都相信吃湯圓就會團圓,燃花燈就會被賜福,只是我們都愿意把自己的期望付諸于行動,吃完湯圓就努力掙錢,看完花燈就努力工作。永遠滿懷希望,始終不負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