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氨制冷壓縮機吸氣溫度比蒸發溫度高5~10℃,氟制冷壓縮機最高不超過5℃。吸氣溫度在吸氣管或制冷壓縮機吸氣口溫度計處測量。設備上沒有的,安裝時應增設溫度計插座。小型制冷壓縮機組,一般沒有溫度計,可用半導體點溫計測量制冷壓縮機吸氣口外壁溫度,然后減去適當的溫差,即為吸氣溫度。
(5)汽缸壁不應有局部發熱和結霜情況,表面溫差不大于15~20℃。對于冷藏和低溫裝置,吸氣管結霜一般可到吸氣口,而空調制冷時吸氣管應不結霜,一般結露為正常(結露情況還取決于空氣露點溫度的高低)。
(6)在任何情況下曲軸箱的油溫氟機不超過709C ,氨機不超過65℃ ,最低不低于45℃正常運行情況下,潤滑油不應起泡沫(氟機除外)。
(7)制冷壓縮機的排氣溫度,新系列產品制冷壓縮機氨和F-22不超過135℃;F-12不超過110℃ ; F-13不超過125℃。對于技術參數所規定的排氣溫度上限值,因與國產冷凍油閃光點(160℃)相差極小,這對設備是不利的。所以從使用角度出發,排氣溫度不能太高,太高時應停止制冷壓縮機運行,查明原因。制冷形式不同,對排氣溫度的要求也應不同。如在空調工況下工作的制冷壓縮機排氣溫度就比標準工況下工作的制冷壓縮機低,這都是正常的。
(8)冷凝壓力的高低,主要是根據水溫情況與冷凝器結構形式、使用工質所確定。一般情況下對于新系列產品的制冷壓縮機,水冷式冷凝器,氨和F-22不超過1.4MPa; F-12不超過1. 2MPa。老系列產品制冷壓縮機,氨和F-22不超過1.4MPa; F-12不超過1. 0MPa。在運行中,冷凝壓力太高對制冷效率的提高是有害的。因此,使用中應根據具體條件盡可能降低冷凝壓力,而不是非要達到操作的上限值。另外,在剛啟動時,由于冷凝器負荷較大,在較短時間內冷凝壓力高一些也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