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制冷系統充制冷劑試漏合格,而且管道保溫后,方能開始對制冷系統正式充灌制冷劑。充灌制冷劑前,應檢查制冷劑是否符合設計和設備技術文件要求,有無出廠合格證。
1.系統充氨
氨具有強烈刺激性氣味,在空氣中達到一定濃度(11%~25%)遇明火可發生燃燒或爆炸,對人體皮膚和呼吸道有毒害作用,因此充氨之前應注意安全措施:充氨地點準備防毒(氨)面具,橡皮手套、毛巾、臉盆和水等防護工具;藥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掌握急救方法和急救藥品的使用。
充氨時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將氨瓶口朝下,瓶底提高與地面成30"固定在臺秤的斜木架上(如圖11-12),稱出此時氨瓶及木支架的全部重量并作好記錄,根據系統設計充氨量設定臺秤動作值(若個氨瓶氨量不足可再換一個氨瓶),用高壓橡膠管連接氨瓶與加氨閥;
(2)微開氨瓶出口閥門后關閉,將系統加氨閥接口松一松,把管內空氣放出,再把接頭旋緊并檢查此處是否泄漏;
(3)開啟氨瓶閥與加氨閥向系統充氨,在正常情況下管路表面將結一層薄霜并有制冷劑流動的響聲;
(4)隨著制冷劑進入系統,系統內氨液量增加,當系統內的壓力升高到0.1~0.2MPa(表壓時)應停止充灌,進行全面檢查,無異常后,繼續充氫灌;當氨瓶內壓力與系統內壓力接近時,充氨比較困難,此時,可開啟壓縮機降低系統內壓力繼續充氨;
(5)如果充氨過程中臺秤動作,證明充氨量已達到設計充氨量的60%或達到計算充氨量,可以暫停加氨,如果系統投入運行發現氨量不足,可以補充氨液;
(6)如果氨瓶下部結霜融化時,證明氨液已加完,此時應先關瓶氨閥,再關加氨閥,并計算出氨量。更換氨瓶按上述步又繼續加氨,直到完成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