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冷系統的附屬設備如冷凝器、儲液器、蒸發器、油分離器、中間冷卻器、集油器、空氣分離器等就位前,應檢查管口的方向與位置、地腳螺栓孔與基礎的位置,并應符合設計要求。
2.制冷系統附屬設備的安裝除應符合設計和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附屬設備的安裝,應進行氣密性試驗及單體吹掃。
②臥式設備的水平度和立式設備的垂直度偏差均不宜大于1/1000。
③當安裝帶有集油器的設備時,集油器的一端應稍低。
④對油分離器等易振動設備,其地腳螺栓應采用雙螺母或增加彈簧墊圈。洗滌式油分離器的進液口的標高宜比冷凝器的出液口標高低200-300mm。
⑤當安裝低溫設備時,設備的支撐以及與其他設備接觸處應增設墊木。墊木應預先進行防腐處理,墊木的厚度不應小于絕熱層的厚度。
⑥氨液分離器的安裝位置應比冷間最高層排管高1.5~2 m;排液捅進液管高度應低于氨液分離器或循環儲液器的排液管。
⑦臥式及組合式冷凝器、儲液器在室外布置時,應有遮陽與防凍措施。
⑧與設備連接的管道,其進、出口方向及位置應符合工藝流程和設計的要求。
3.制冷劑泵的安裝,除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 50275-1998(壓縮機、風機、泵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的有關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泵的軸線標高應低于循環儲液桶的最低液面標高,其間距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
②泵的進出口連接管管徑不得小于泵的進出口直徑;兩臺及兩臺以卜的進液管應單獨敷設,不應并聯安裝。
③泵不得空運轉或在有氣蝕的情況下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