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到影響移動式壓力容器安全的因素比固定式壓力容器更加復雜,以及罐式集裝箱的國際流動性,同時為了更好地與國際接軌,中國將固定式壓力容器和移動式壓力容器分開,2011年11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了TSG R0005-2011《移動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該規程對移動式壓力容器罐體材料、設計、制造、使用管理、充裝與卸載、改造與維修、定期檢驗、安全附件和裝卸附件都提出了基本的安全要求,適用于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移動式壓力容器:
(1)具有充裝與卸載介質功能,并且參與鐵路、公路或者水路運輸;
(2)罐體工作壓力大于或等于0.1MPa,氣瓶公稱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 2MPa;
(3)罐體容積大于或者等于450L,氣瓶容積大于或等于150L,,且氣瓶容積之和不小于3000L;
(4)充裝介質為氣體以及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標準沸點的液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