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種設備法規標準體系
經過近30年的發展與探索,我國已初步形成了比較完備的特種設備五層結構法規標準體系,特種設備法規標準體系框架為“法律一行政法規一部門規章一安全技術規范一引用標準”幾個層次。
法律—特種設備安全法。
行政法規—特種設備地方性法規。
行政規章—總局令、特種設備地方政府規章。
安全技術規范—各項技術規程、規則,強制性國家標準。
我國特種設備分為承壓類和機電類兩大類,壓力容器屬于承壓類特種設備。
(2)壓力容器檢驗檢測法規標準
根據我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的規定,壓力容器屬于特種設備,其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和檢驗檢測七個環節都必須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法規和相應的標準進行。
在壓力容器檢驗檢測活動當中.所依據的法律就是《特種設備安全法》,安全技術規范主要有:TSG R0001-2004《非金屬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R0002-2005《超高壓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TSG R0003-2007《簡單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TSG R0004-2009《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R0005-2011《移動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R0009-2009《車用氣瓶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TSG R7001-2013《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
我國壓力容器技術標準有國家標準(GB)和行業標準,行業標準常用的有機械行業標準(JB)、能源行業標準(NB)、化工行業標準(HG)、石油化工行標準(SH)、石油天然氣行業標準(SY)等。這些標準規定了壓力容器設計制造、材料、檢驗試驗等兒個方面的最低要求,與檢驗有關的標準主要有:GB/T 19624-2004《在用含缺陷壓力容器安全評定》,NB/T 47013. 1-47013.13 -2015《承壓設備無損檢測》, SY/T 6507-2010《壓力容器檢驗規范在役檢驗、定級、修理及改造》,SY/T 6552-2011《石油工業在用壓力容器檢驗),SY/T 6653-2013《基于風險的檢查(RBI)推薦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