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裝卸前,應對車(船)搬運工具進行確認.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運輸液氨的機動車輛,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并懸掛“危險品”標志,罐體應印制“有毒氣體”標志。
②機車在調車作業中,必須掛不少于2節的隔離車并嚴禁溜放。
③裝卸前,操作人員要認真對運輸車輛所在單位的相關資質或使用單位的相關資質、駕駛員和押運員的資質、車輛狀況等進行檢查和確認。隨車必須攜帶的文件和資料包括:汽車罐車使用證、機動車駕駛執照和汽車罐車準駕證、押運員證、準運證、汽車罐車定期檢驗報告復印件、液面計指示刻度與容積的對應關系表,在不同溫度下介質密度、壓力、體積對照表以及運行檢查記錄本等。
④必須兩人進行操作。車輛駕駛員、押運員持證堅守指定崗位。對新投用的充裝設備,相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必須到現場指導,其他人員必須遠離充裝點。
⑤充裝站應配備專用防化服、隔離式呼吸器、過濾罐、滅火器等,并確保完好。
⑥由工藝裝置向液氨存儲區愉人或輸出時,必須對相關工藝管道、閥門、安全附件等進行全面檢查,和生產裝置運行人員聯合確認后,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接納或愉出液氨。
⑦裝卸現場應有防止污染環境的設施和措施。
⑧夜間裝卸時,場地必須有足夠的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