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安全閥的銘牌。安全閥上應有銘牌,銘牌上應標明主要技術參數,例如排放量、開啟壓力、密封壓力、回座壓力等。
3)安全閥的選用。安全閥的選用應根據容器的工藝條件和工作介質的特性,從容器的安全泄放量、介質的物理化學性質以及工作壓力范圍等方面考慮。
4)安全閥的排量。安全閥的排量是選用安全閥的最關鍵問題,安全閥的排量必須不小于容器的安全泄放量。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容器在超壓時,安全閥能及時開啟.把介質排出,避免罐體容器內壓力繼續升高。
5)移動式壓力罐體容器安全閥。必須選用全啟式安全閥或者全啟式安全閥與爆破片的組合裝置。
6)安全閥技術要求。安全閥應符合GB 12241-2005(安全閥一般要求)、GB 12242-2005(壓力釋放裝置性能試驗規范)、GB 12243-2005(彈簧直接載荷式安全閥)以及HG 3157-2005《液化氣體罐車用彈簧安全閥》的規定。
對移動式壓力容器而言,安全閥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①當移動容器罐體安全泄放裝置單獨采用安全閥時,安全閥的整定壓力應當為罐體設計壓力的1.05~1.10倍,額定排放壓力不得大于罐體設計壓力的1.20倍,回座壓力不得小于整定壓力的0.90倍。
②當采用安全閥與爆破片串聯組合裝置作為罐休安全泄放裝置時,安全閥的整定壓力、額定排放壓力、回座壓力按照前述1)的要求確定,爆破片的最小爆破壓力應當大于安全閥的整定壓力,但其設計爆破壓力不得大于安全閥他定壓力的1. 10倍。
③當采用戶安全閥與爆破片并聯組合裝置或者爆破片裝置為輔助安全泄放裝置時,安全閥的整定壓力、額定排放壓力、回座壓力按照前述1)的要求確定,爆破片的最小爆破壓力應當大于安全閥的整定壓力,但其設計爆破壓力不得大于罐體設計壓力的1.20倍,最大爆破壓力不得大于罐體的耐壓試驗壓力。
④真空絕熱罐體外殼爆破裝置的性能參數應當符合引用標準的規定。
當罐體設計圖樣或者產品銘牌、產品數據表上標注有最高允許工作壓力時,也可以用最高允許工作壓力確定安全閥或者爆破片的動作壓力,但是罐體的耐壓試驗壓力和氣密性試驗壓力等參數應當按照引川標準的規定進行調整。
⑤為了防止罐體營運時安全閥的機械碰撞或超高,安全閥外露于罐體頂部尺寸不得超過1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