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儲運下列介質的液化氣體罐車應設置全啟式彈簧安全閥與爆破片組合的安全泄放裝置:
①儲運毒性程度為極度、高度危害的介質。
②儲運易燃易爆的介質。
③儲運強腐蝕性的介質。
2)全啟式彈簧安全閥與爆破片串聯組合安全泄放裝置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安全閥與爆破片串聯組合安全泄放裝置應與罐體氣相相通,且設置在罐體上方,罐體內部介質在超壓排放時應直接通向大氣,排放口方向朝上,以防排放的氣體沖擊罐體和操作人員。
②組合裝置的總排放能力應當大于或者等于罐體需要的最小安全泄放量,罐體安全泄放量的設計計算按照引用標準進行。安全泄放裝置的排放能力應當考慮在發生火災時或者接近不可預料的外來熱源而釀成危險時(對真空絕熱罐體還應考慮真空絕熱層被破壞時),以及壓力出現異常情況時均能迅速排放,并且此時各個安全泄放裝置的組合排放能力應當足以將罐體內的壓力(包括積累的壓力)限制在不大于1,加倍的罐體設計壓力范圍內。
采用安全閥與爆破片串聯組合裝置時,安全閥的排放能力應當按照安全閥單獨作用時的排放能力乘以修正系數0.90。
多個安全泄放裝置的排放能力應當是各個安全泄放裝置排放能力之和,安全泄放裝置排放能力的設計計算按照引用標準的規定。
③爆破片的爆破壓力應高于安全閥的開啟壓力,且不應超過安全閥開啟壓力的10%。
④爆破片應與安全閥串聯組合,且在非泄放狀態下與介質接觸的是爆破片。
⑤組合裝置中爆破片面積應大于安全閥喉徑截面積。安全閥與爆破片之間的腔體應設置排氣閥、壓力表和其他合適的指示器等,用以檢查爆破片是否滲漏或破裂,并及時排放腔體內蓄積的壓力,避免因背壓而影響爆破片的爆破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