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利昂制冷劑大致分為4類。
(1)氯氟烴類,簡稱CFCs,主要包括R11、R12、R113、R114、R115、R500、R502等。
由于對臭氧層的破壞作用,被《蒙特利爾議定書》列為一類受控物質。
(2)氫氯氟烴類,簡稱HCFCs,主要包括R22、R123、R141b、R142b等。臭氧層破壞系數僅僅是R11的百分之幾,因此,目前HCFC類物質被視為CFC類物質的最重要的過渡性替代物質。在《蒙特利爾議定書》中,R22被限定2020年淘汰,R123被限定2030年。
(3)氫氟烴類,簡稱HFCs,主要包括R134(R12的替代制冷劑)、R125、R32、 R407c,R410a(R22的替代制冷劑)、R152等,臭氧層破壞系數為0,但是氣候變暖潛能值很高。在《蒙特利爾議定書》中,沒有規定其使用期限。在《京都議定書》中,定性為溫室氣體。
(4)混合制冷劑。